研究生欲申請學分抵免之109級新生,請於109.8.20(四)~109.9.16(三) 12:00前備妥資料送系辦公室,俾召開課程委員會議審查。 應備資料如下: 1.抵免申請書(必繳) 2.取得學分之學校成績單正本(必繳) 3.申請抵免課程之課程大綱(必繳) 4.作業內容(選繳)
以上
臺科大設計系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