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十二屆戰國策全國校園創業競賽
報名網址:https://www.aplustart.org.tw/contest/contests_info.aspx?id=8dsUVdREL0k%3d
報名截止日期:03月31日(詳細期程請參閱官網)
參賽資格:
(一)創業類中之學生組、創新創意類參賽對象以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限,每團隊至少須列指導
老師(或業師)1名,指導老師不得為團隊成員,但可跨校指導。
(二)創業類之公開組及社會企業類,每團隊得列指導老師(或業師)1至3名,但指導老師(或
業師)不得為團隊成員。且參賽對象並需符合:
(1)團隊成員均需為45歲以下青年。
(2)報名需檢附公開育成機構推薦書
(三)各組均需2-5人報名參加,團隊成員可跨校組成。
(四)學生團隊參賽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曾獲得全國性或跨校性創業競賽前三名之獎項者,或已據
之成立公司者,該等作品皆不得再參加本競賽。若僅參加學生所屬學校之校內競賽並得獎
者,或參加全國性或跨校性競賽且於本競賽報名截止日(3/31)仍未公布獲獎名次者,不
在此限。
(五)創新創意競賽之主題不限,得為技術創新或是服務創新,不一定要有實體物品,只要提出
具體可行之構想即可參加。
(六)創業類公開組須為成立三年內的新創企業或團隊,其參賽作品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曾獲得全
國性創業競賽前三名之獎項者,該等作品皆不得再參加本競賽;若參加全國性競賽且於本
競賽報名截止日前(3/31)仍未公布獲獎名次者,不在此限。
競賽類組:
(一)創業類:區分為學生組與公開組,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
A.創業類學生組獎勵項目: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產品與服務之創新性、市場可行性 40%
(2) 公司策略及行銷策略20%
(3) 團隊的專業與執行能力20%
(4) 企業經濟、財務規劃與風險管理 20%
B.創業類公開組:設三類競賽項目,包括文創與農業類、IOT物聯網與智能硬件類、新興科技
產業類三類,各類組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
獎勵項目: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產品與服務之創新性、市場可行性 50%
(2) 公司策略及行銷策略20%
(3) 團隊的專業與執行能力15%
(4) 企業經濟、財務規劃與風險管理 15%
(二)創新創意類(限學生):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依序頒發: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創新及新穎性30%
(2) 市場性30%
(3) 可實現性20%
(4) 貢獻性(對社會及生活的改善)20%
(三)社會企業類: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依序頒發: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計畫內容與社會問題關連性30%
(2) 企畫創新與可行性30%
(3) 商業模式與財務規劃20%
(4) 社會效益或其影響力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