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類別:專案教學人員
職 稱:專案助理教授
名 額: 2
工作地點:設計系
資格條件:1.獲博士學位且符合本系需求之專長。
2.專長:(1)工業設計 (2)視覺傳達設計。
3.具英語授課能力者。
4.可擔任主軸課程教師,如基礎產品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及畢業專題
設計。
5.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
關之「專任」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
格教師,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教學、研究、產學合作
檢附證件:1.個人履歷表、工作及在職證明及外語能力證明(具國外相關博士學位者可免附)
2.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外國學歷者,需為教育部認可學校之學位,並檢附駐外單位學
歷認證)
3.學碩博士期間修課成績單
4.著作與研究成果(含碩博士論文、期刊及會議論文、獲奬紀錄及專利證明、作品
集等)
5.教學計畫(請針對大學部設計主軸課程一門及自訂創新課程一門提出教學大綱及課
程規劃,務以大學部課程為主)
6.推薦函2封 7.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所寄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有意申請者,請將相關文件掛號郵寄至台北市10607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 國立台灣
科技大學設計系系主任辦公室收 (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設計系專案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