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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欲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者,請詳閱附件並備妥資料,於114/3/31前繳交,將由學院彙整後送至教務處。
公告日期:2025-02-06 11:02:16

各位同學 好,

欲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者,請詳閱附件並備妥資料,於114/3/31前繳交,將由學院彙整後送至教務處。

※本次辦理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期間核發之證照獎勵。

以上

 

臺科大設計系系辦公室